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2013年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0月13日统一举行,现将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政策
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实施。
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有关规定实施。
二、关于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从2013年4月15日起至2013年5月5日。
(二)2013年10月13日在南昌市考试。
三、关于考试考务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7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8〕1433号)的规定,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人100元收取,高级资格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人200元收取。
四、考试资料费
报考初、中级资格的考试辅导教材及复习指南合计115元/套,报考高级资格的考试参考用书及复习指南合计255元/套。考试资料由个人自愿统一到市审计局人秘科订取。
五、其他
1、为了保证报名数据的准确与完整,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报名数据继续采用报名卡的形式。报考人员报名填写报名表的同时,需填写报名卡。
2、请各县(区)审计局负责本县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各县(区)审计局在确定本县报名人数后及时报告市审计局人秘科,以便我局寄出报名表和报名卡;报考人员需交三张1寸近期照片,报名表需盖相关单位公章连同毕业证原件、报名卡一起交到市审计局人秘科。
3、联系人:市审计局人秘科 曾希国
电话:0794-8267733(办电)、13879495095(手机)
抚州市审计局
2013年4月1日